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学生专业技能团队管理规定

管理制度

2018-12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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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培育学生核心竞争能力,增强毕业生就业和创业能为加强学校内酒建议,  学校组建专业技能川练与力,强化学校办学特色,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,党赛团队并构建长效机制,制定本规定,

 

      一、 组织机构(领导小组)组长:校长

 

      副组长:主管学生和教学的领导

 

      成员:教务处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团委和各系负责人二、组建学生专业技能团队的目的

 

     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,培养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高技能人才,不断提升学校育人质量,创新学校人才培养模式,强化内部导向和外部引领作用,努力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。

 

      1.通过训练与竞赛,展示学校高职学生在相关专业的应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,促进用人单位对学校高职学生职业岗位那培养情况的了解,提高社会对学校高职专业人才的认可度,提升高职学生的就业水准。

 

      2.通过技能训练与竞赛,探索高职学生在专业关键技能和职业素养的途径和方法,强化学生质量、效率、成本、安全和规范意识。

 

      3.通过训练与竞赛,进步促进学校专业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,促进学生管理模式创新,强化校企合作,引导专业教学方向及时调整,以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。

 

      4.主动参加国家和省级相关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,力争佳绩,扩大影响。

 

      三、专业技能团队学生选拔要求

 

      选拔参加技能团队的学生应严格把关,在考惠学生综合能力的基础上,重点关注学生实践能力。创新能力和团队意识。

 

      四、专业技能团队指导教师配备

 

专业往能团队量从专业教师用以中选设青年教师作为用导教师,重点培养青年骨干教师。

五、技能团队组建与管理

1.以系为单位,按专业组建专业技能训练竞赛团队,优选学生10-15人。其中,指定一名具有示范作用和组织能力的同学担任队长。2.专业训练竞赛团队配备两名专业骨F教师作指导教师。

3.日常训练和校内技能大赛以系管理为主,参加国家、省、市和级专业技能竞赛以学校管理为主。

六、参赛规定

1.校内技能大赛:按学校主办单位要求,以系为主进行选拔、报名、训练和竞赛。

2.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技能大赛:按参赛要求, 以学校为主进行选拔、报名、训练和竞赛。

七、奖励办法

1.学校举办的技能大赛设团队和个人一、二、三等奖,名额另定。获团队和个人一等奖的学生,同时授予学校技能标兵称号。

2.代表学校参加上级举办的技能大赛,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,获团队和个人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学生,同时授予学校技能标兵称号。

3.专业技能团队指导教师,组织日常训练和参加校内外竞赛核定相应课时,给予补助: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奖,在评定职称和职称等层级晋升时给予加分。

本办法从201791日起施行,由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教务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