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制度
2018-12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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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,促进学生职业素素质全面提高,培养高素质、高能人才,规范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,制定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。
一、 获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
1.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。
2.遵守校规校纪,评选奖学金期间所有解除纪律处分的同学,都有资格评选。
3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无不及格科目。
4.团队意识强,积极参加校、系组织的知识、技能大赛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活动。
二、学生奖学金等级、比例、金额及评选具体条件
1.等级
按四个等级评定,即特等、一等、二等和三等。
2.比例
四个等级占所在系学生总数的20%,其中: - -等3%;二等7%;三等10%:特等在一等基础上评定,占学生总数1%,按年级学生人数核定。
计算方法: (首先算出班级的总的奖学金人数(20%),一等的比例人数不足1者,算为1,一等二等比例小数点后位全會,比例下放到三等)
3,金额
高中起点学生:特等奖学金每人1500元/学期,一等奖学金每人800元/学期,二等奖学金每人500元/学用,三等奖学金每人300元/学期。
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:特等奖学金每人1000 元/学期,一等奖学金每人400元/学期,二等奖学金每人200元/学期, 三等奖学金每人100元/学期,后两年与高中起点学生相间。
4. 评选具体条件
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前1/3以内
特等奖学金单科学习成绩均在90分以上。
一等奖学金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两名。